温网时事新闻,2024年2月25日,甘肃男子郑某驾车驶入左道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,车祸导致车上妻女抢救无效身亡。近日,被判缓刑3年。
交通肇事案详情
一、事故概述
时间:2024年2月25日18时50分许
地点: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高家村路段
涉事人员:
郑某(驾驶员,男子)
郑某妻子(乘客,已去世)
郑某女儿(乘客,已去世)
李某(对方驾驶员)
李某乙(李某车上乘客,重伤二级)
二、事故经过
郑某驾车载着妻子和女儿行驶至指定路段时,不慎驶入左道,与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李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。事故导致郑某一家三口及李某车上的乘客李某乙受伤。
三、事故后果
人员伤亡:
郑某妻子和女儿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去世。
李某乙经鉴定为重伤二级。
郑某及李某受伤(具体伤情未详述)。
责任认定:2024年6月6日,经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郑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四、法律程序与判决
起诉:事后,郑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。
调解:2024年11月20日,经法院调解,郑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就李某乙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。
判决: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公布刑事判决书,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法院认为,郑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,致二人死亡、一人重伤,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鉴于郑某具有坦白情节,且案发后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,故依法从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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